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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方红珊同志荣获第六届首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

发布时间:2009-01-11

20081230日,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第六届首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全市140个先进集体、257个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其中教育系统22人)。我校文学院分党委副书记方红珊(畲族,女)被授予第六届首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称号。

方红珊所在的文学院有少数民族学生近百人,她关注少数民族大学生学业,为他们成才积极创造条件;关心少数民族学生生活,使他们成为国家资助政策的获益者;不定期排查少数民族学生思想上的波动及存在的问题,维护和谐稳定的校园局面;引导广大同学尊重少数民族学生的习俗,得到少数民族同学的认可和好评。

首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从1984年底开始每5年召开一次,表彰为首都民族团结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国内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