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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火车票若干问题的建议

发布时间:2005-10-11

九三学社成员、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理学院青年教师朱新梅

   一、建议取消提前4天预售火车票,改为随时可以预订火车票
   目前,我国火车票规定只能提前4天(包括当天在内)订票,这种规定不科学,建议不取消预售时间的限制。首先,规定提前4天预售火车票,使售票时间大大缩短,加剧了购票的拥挤程度,放宽预售时间则可缓解购票拥挤程度。第二,没有时间限制,便于人们方便订票。放开售票管制,人们可以随时随地购买火车票,大大减轻了购票的心理紧张程度,缓解铁路运输部门与旅客之间的紧张。第三,可以控制票贩子的不当牟利。如果旅客能方便地订票,自然不必从票贩子那里购买高价火车票,则票贩子没有立足之地,政府也没有必要为此每年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打击票贩子,可以节约大量的行政成本,改善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提升服务政府的形象。
二、建议各地邮局、银行可以售票,增加售票地点
目前火车票售票地点太少。人们购票只能去火车站或者售票点,既不便利,又耽误许多时间,而且增加了交通拥挤程度,火车站往往还聚集了过多的旅客。对于公共卫生问题都是较大的隐患。
建议邮局、银行代售火车票。一来这两个机构布点较广,二来它们都设在居民区,人们订票极为便利,可以节约大量的出行时间,减轻交通压力,减少传染病感染的人群以及火车站人口聚集地的治安问题。
三、建议降低火车票退票金额,降至3-5%比较合理
目前火车票退票额高达20%,非常不合理,有谋取不当利益与惩罚性质。现在实行电脑全程联网售票,退票手续非常简单,完全没有必要收20%的退票款。建议退票额定为票价的3%左右,如台湾等地就是如此。
铁路运输部门是服务机构,一切应该以方便人们出行为宗旨,而不是处处设置障碍,不利于人们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