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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7-11-26

 师党发[2007] 11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中发〔200615号)和中央统战部、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统发〔200462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形势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对进一步加强我校的统战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世纪新阶段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意义

1、统战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巩固和壮大统一战线,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统战工作是党的特殊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做好统战工作是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任务。

2做好统战工作是建设高水平大学的客观要求。高校是统战工作的重要领域,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密集;高校人才集中,是培养选拔统一战线各方面代表人士的重要基地。在学校管理中发挥民主党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有利于学校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二、准确把握新世纪新阶段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范围、主要任务和重要原则

3、高校统战工作的主要范围包括: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有宗教信仰的人士,港澳台同胞及其亲属,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等。统一战线工作的重点是在专业上成果显著、政治上有代表性、社会上有影响的党外人士。

4、高校统战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服务,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服务,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具体包括:

⑴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对民主党派组织的政治领导;支持民主党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适当保留一些党外优秀人才作为无党派人士的骨干,形成相对稳定的无党派代表人士队伍。

⑵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及时反映党外知识分子的意见和要求,为他们的成长进步创造良好条件;了解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将实现个人价值与学校和国家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

⑶做好港澳台侨工作。落实党的侨务、对台和港澳方针政策,调动“三胞”及其眷属的积极性。加强新华侨华人及其眷属的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掌握本单位台胞,台属和港澳同胞及亲属的基本情况,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关心他们,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发挥他们在“统一祖国,振兴中华”大业中的积极作用。

    ⑷做好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工作。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留学人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大对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工作的力度,重点掌握有成就、有影响的代表人士的基本情况,加强与他们的联系和交往,为他们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⑸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维护少数民族师生的合法权益。引导信教师生自觉遵守《宗教事务条例》。禁止在校内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场所、进行传教和其他宗教活动。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进行渗透破坏活动。

5、统战工作中必须坚持的原则

1坚持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即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方面的领导;(2)坚持围绕中心开展工作,为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和创建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服务;(3)坚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两面旗帜;(4)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5)坚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6)坚持求同存异、体谅包容;(7)坚持以人为本、照顾同盟者利益等。

统战干部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主动联系、及时沟通、积极引导、真诚服务、广泛团结。通过民主协商,求同存异、增进共识,实现最广泛的团结。

三、进一步完善我校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工作制度和机制

6、坚持党委常委联系民主党派组织制度。每个常委联系一个民主党派组织,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民主党派组织的活动。

7、坚持校情通报和征求意见座谈会制度。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各民主党派、侨联负责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学校的干部会、工作研讨会等重要会议;学校每学期召开一到两次校情通报会、征求意见座谈会,由学校领导传达有关重要会议、文件精神,通报学校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

8、坚持与党外人士交朋友制度。院系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民主党派成员和党外代表人士座谈会,通报本单位工作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民主党派成员和党外代表人士少的单位可采取专访或谈心等方式进行。

9、坚持意见、建议回复制度。民主党派组织和党外人士就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提出的意见、建议,由统战部呈报学校主管统战工作的领导阅示,责成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有关领导和部门应在三周内做出答复。

10、支持民主党派组织、无党派代表人士在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发挥作用。邀请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代表人士担任学校的党风监督员,推选他们中的教代会代表担任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委员会委员等;支持和鼓励民主党派成员和党外代表人士为学校工作建言献策。

    11、坚持协商于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在学校重大问题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通过适当的形式征求民主党派和党外代表人士的意见。在讨论重要问题之前,及时将有关文件和资料送交他们,为他们知情出力创造条件,不断推进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12、支持民主党派成员和党外代表人士参加社会工作。支持民主党派成员在党派各级组织中兼任职务。支持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方面发挥作用,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

四、进一步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工作

13、完善党外人才资源优化配置。党委每年召开1次组织、统战联席会议,研究党外代表人士及其后备队伍建设,调整充实党外代表人士名单。对拟作实职安排的,及时纳入干部培养规划。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年至少研究一次党外人士的情况,制定培养计划,形成相对合理的人才布局。

14、加强对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教育。积极选派党外代表人士参加上级统战部门、各级社会主义学院和民主党派上级组织等举办的学习培训活动;支持他们参加统战系统、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上级组织等组织的考察调研活动;支持他们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15、加强与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根据上级要求,校级领导班子中一般应配备党外干部,校院(处)两级后备干部名单中应有一定比例的党外人士,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中要保持适当数量的党外人士。继续加强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积极推荐德才兼备的党外人士竞聘处级领导职务。做好向各级人大、政府、政协、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推荐党外代表人士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党委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

16、健全统战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和分党委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校党委和各分党委明确一位书记或副书记分管统战工作,各分党委设统战委员。各级党委要把统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把统战工作纳入校院两级党政领导班子的考核内容,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宣传统一战线知识,带头贯彻落实统一战线政策,带头参加统一战线的重要活动,带头深交广交党外朋友,自觉接受党外人士的监督。

17、加强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的宣传。把统战理论和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纳入校院两级宣传工作计划、中心组学习计划、党校和中层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教职工党支部组织生活内容。各级党委中心组、教职工党支部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干部集中培训要把统战理论和方针政策作为必修课程。充分利用校报、学校电视台、统战部网页等宣传媒体积极宣传统战理论和方针政策,营造重视统战、做好统战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统战信息工作,及时反映党外人士的思想状况和意见要求。

18加强学校统战干部队伍建设。按照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具有民主作风、善于处理复杂问题的要求,配强配好统战干部;加强统战干部的教育培养,支持他们参加上级举办的培训和考察活动,不断提高统战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勤奋学习、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奉献、作风民主、廉洁自律的统战干部队伍。

统战部作为党委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履行“了解情况,掌握政策,调整关系,安排人事”的基本职能,切实做好学校日常的统战工作,并督促、检查统战方针政策在学校的贯彻落实,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统战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