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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民教授听取北京市环保局等四单位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情况汇报会的看法和建议

发布时间:2005-09-21

  《行政许可法》是规范政府行为的一部法律,其颁布实施具有跨时代的意义。现就有些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是《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以来,行政机关收到符合要求的许可申请就得批准,不批就违法。比如,市环保局提到的关于西-六-上高压输电线路许可一事,市环保局批准没有错误。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怎样处理行政许可与百姓利益的关系也是个问题,因为此事居民已诉至海淀法院。如果环保局胜诉,那还好说。假设环保局败诉,环保局是按照《行政许可法》进行许可的,并没有错误。那么,行政许可与老百姓的利益问题究竟该如何处理?
二是行政许可是依法还是上级领导?应该听哪一个?我认为应该是以法律为主。比如河道,不能看平时河道很宽,因为我国处于特殊气候带,是季风气候,降雨比较集中,如果雨真的来了(咱北京的永定河原来叫无定河),超过了一定程度就会被冲得稀哩哗啦,所以说河道必须保证足够宽度,这也并非我们想不想的问题,而是我国气候造成的,不难理解。我的建议就是:法律是对全体人的,谁都要执行。
三是《行政许可法》实施后,百姓的复议、听证等将会越来越多。就这点我建议:政府担当仲裁角色比较好。如果政府整日和老百姓打官司,政府会吃不消。这也是政府要考虑的。
同时还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许可实施主体问题应研究。在会上,几个局都提到行政许可实施主体问题,普遍反映公务员不够用,怎么办?比如一个局原来有两个处,每个处14个人,等到两处合并后现在只有5个人,看起来工作无法开展了。但从另一角度考虑,因为《行政许可法》规定了事后监督的工作,若不是国家公务人员还不能承担这项工作。检查中听有些单位是这样处理的:成立一个组,其中有一人是国家公务员,其他的成员都是借来的,你让他怎么办?没办法只能采取这种办法。我认为这是检查完后需要考虑解决的问题。到底各个局的行政许可受理量有多大,人均日受理量有多大?应该仔细统计,用数字说话。有的部门许可比较集中,比如市质检局在取暖前的许可事项,一天就是几十个甚至上百个,把他们2个人拆成4个全天24小时不休息,工作也完不成。这种情况也确实在一些部门存在,具体该如何处理还有待研究。而在大学,对一个老师、教授一学期承担多少科研、教学任务都有明确的规定。通过检查发现在公务员中好像还没有具体确定。所以,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将会影响下一步的工作和监管。再就是国家公务员加班也是经常性的,不能无止境地加下去,应该按照正常的规律工作。建议市政府和市编办调研一下,大规模增加编制不可能的话,也需要考虑这个问题。
二是培训工作应加强。《行政许可法》是一个新生事物,通过一年的实施实践,北京市各个局的运行还是比较规范,但是培训还需要进行。首先是要完善制度。因为《行政许可法》的贯彻落实是长期的工作,必须完善制度,着眼长远,一年过来看看还有哪些漏洞需要完善,把他规定下来。其次是要注重时效。老百姓、企业办事注重的就是时效,《行政许可法》里也明确提出了便民原则。有些程序可以简化的就简化,太多了企业百姓受不了。
三是资源类许可应从严。北京市三种资源问题都比较突出。比如水,中国是全世界最缺水的国家,而北京又是中国最缺水的城市;又如土地,北京的三分之二是山地,土地也比较缺;再如空气质量等,由于北京经济建设的压力,环保也面临很大的压力。所以资源性管理的局与其他的局还有些不同。我国实行的是最严格的土地制度;听市水务局介绍,北京实行的也是最严格的水制度;环保又是中国最严格的环保制度。现在北京市的老百姓环境意识逐渐在提高。就这三个局的行政方式,市监察局几个部门汇报时提到,原来是重审批、轻监管,现在则要求重监管。因此,就这三个局,建议:要严审批,勤监管!凡是涉及资源类管理的部门其许可都应该前置。原来我们讨论过首钢,认为是一个吃水大户,甚至提过首钢不搬北京就必迁的口号;环保有一票否决;国土已提出国家要以国土资源规划为第一规划,如果国土规划不做好其他的都没有用。现在各省都在搞高速公路,如果按他们的规划中国20年后就没有地种了!所以,建议资源类审批部门总体上要前移。国家曾提出紧缩银根,现在国土资源部提出了紧缩地根,这个地根比那个银根还管事,不给你地,你的钱在空中漫天飞舞也没有用。现在还需要紧缩水根、紧缩气根。
四是促进各单位的交流。通过检查,以发现问题促进工作为目的,不要进行评比。把各单位的弱点先保留一下,通过检查把问题抓实,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另一个就是,一般的交流只限于领导的交流,建议组织一线的工作人员到行政许可实施好的兄弟单位进行观摩学习。在服务方面提一点个人意见:服务细节上要体现方便。
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注:王民教授----北京市政府特约监察员、北京师范大学地理学与遥感科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民进市委常委、民进中央科技委副主任、民进北师大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