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建言献策列表

关于提高残疾儿童教育质量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2-07-26

韦小满(北京市海淀区第七届政协委员、第八届政协常委、无党派人士、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统计与测量研究所副所长、教授)

 

根据国家统计局、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于 2007年5月28公布的数据,截止到20064月我国有8296万残疾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6.34%;有残疾人的家庭共7050万户,这些家庭的总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9.98%;6-14岁的学龄残疾儿童为246万人,占全部残疾人口的2.96%,其中63.19%正在普通教育或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由这些统计数据可见,我国的残疾人数量是巨大的,牵扯到大约1/5的家庭和谐与幸福,而改善残疾人及其家庭生活质量的关键在于教育。

    一、目前我国残疾儿童教育存在的问题

    1.学龄残疾儿童入学率偏低

    学龄残疾儿童的入学率不到其总人口的2/3,也就是说,1/3以上的适龄残疾儿童没有接受义务教育。这些孩子长大后将进入社会,会给他们所在的家庭及社会带来沉重的精神负担和经济负担。

    2.残疾儿童的教育质量令人堪忧

    目前我国残疾儿童大多数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由于身心的缺陷,他们一般都存在严重的学业或行为问题。这些学生若得不到心理和特殊教育的帮助和支持,往往会成为学校里的“落后生”或“差生”。然而,在我国的普通中小学里,能够满足残疾儿童特殊教育需要的教师和相关的专业人员是极其缺乏的。

    二、提高残疾儿童教育质量的几点建议

    1.继续鼓励适龄残疾儿童到普通教育学校随班就读

    当今国际教育界关心的两大议题是公平和质量。为了推动教育的公平和质量,发达国家的教育界正积极倡导融合教育,其结果是这些国家的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正逐步走向融合,残疾儿童和正常儿童在同一个校园里学习。

     本人也建议在我国要大力发展融合教育,其理由是:(1)这是一种不需要新建特殊教育学校(用较少的投入)就能提高残疾儿童入学率的办法;(2)残疾儿童在普通教育学校就学能学到大量的正常环境中的行为,有助于将来走入社会后适应社会生活;(3)有助于普通儿童了解身边的残疾儿童,体恤和帮助残疾儿童,增加社会成员之间的友爱和谐;(4)在普通教育环境中学习和生活其实也是残疾儿童的一项基本权利。

    2.建立和建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残疾儿童在融合教育环境中接受高质量的教育,需要以相关的法律法规做保障。首先,要通过立法,杜绝学校用各种借口(如难以沟通、其他学生家长反对等)拒绝轻度和中度的残疾儿童就近入学的现象;其次,要在普通中小学中设立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确保每所学校都要招聘若干有特殊教育资格证书的教师;第三,按每所学校招收的残疾儿童数量给予一定的财政拨款,使学校有条件利用校内外的各种资源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评估、辅导、训练、干预以及其他相关的服务。

    3.完善教师培养和就业体制

    看一看发达国家中小学里教职员工的角色分工,我们不难发现,各种角色的分工是十分细致且专业化的,有任课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学校心理学工作者、行为矫正专家、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等。而在我国的中小学里教职员工的角色分工是粗线条的,教师什么都要管,但许多工作都做得不够专业,因此教育效果往往不显著。

    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高等院校在教师培养上应该细化现有的专业,丰富现有的课程门类及内容。普通中小学在招聘教职员工时,也应该招聘诸如特殊教育教师、学校心理学工作者、咨询师之类的专业人员。通过创建班主任或任课教师与其他专业人员的合作机制,提高融合教育环境中残疾儿童教育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