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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闲置政府疗养院转型为养老机构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4-06-21

北京师范大学化学学院高级工程师、民建会员

海淀区人大代表、海淀区政协特邀信息员  时彦

20143月海淀区政府发布了关于养老服务的多份文件《海淀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海淀区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2013年底印发了《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使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规范化,可持续化、全面化、多层次化、网络化……,并明确指出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推进养老服务产业(注意:这里说的是产业而不是事业)的发展,尤其是对经济实力雄厚、资质全、服务规范、信誉好的企业(或事业)单位进入该产业范畴。

根据政府《发展意见》,闲置的疗养院,应该由相关管理部门协调,或租贷、或收购、或自营(转型),盘活资产改为不同档次、不同规模的机构养老服务体系。

疗养院是过去在计划经济环境下的一种福利模式,基本上是为系统内人员设计的,不只是为离退休人员享用,也为先进工作者或普通在职人员作为活动和休闲场所,有一定的福利因素在其中,但也成为政府官员享受的场所,这种运营模式已不符合当下反腐倡廉的工作理念。闲置的疗养院是一种资源浪费。

根据我国步入老龄化以后,众多的老年人,不同群体有不同层次的养老需求,可考虑把疗养院变成不同档次的养老机构(当然也不排除改成酒店式的养老产业)。

疗养院的转型,关键是改制的问题。他们虽有好的资质,雄厚的经济实力,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如何搞好资质考核,摆正和分清产业与事业之间的关系等等多方面的问题,即转型后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都必须由政府相关部门按政策处理。只要各级政府有决心把闲置的资源转型于养老服务业,办法总比困难多,关键在于理念的转变。转型后在机构养老方面会使政府少花钱多办事,减轻相关养老财政的压力、惠及不同层面的老年人,是三全其美的大好事。

 

 

报送单位:北京师范大学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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