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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港澳经验改进大中型城市烟花爆竹燃放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4-02-22

九三学社社员、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 周晔馨 博士

改进烟花爆竹燃放,民众要参与,但政府是主力。政府可借鉴港澳台地区的经验,在保持传统习俗的同时,让民众平安,环保,文明过节。

随着“禁放令”放开,烟花爆竹燃放带来的负面效应越来越突出,如人身伤亡、火灾隐患、噪音扰民、增加社会管理成本,以及让本来就不堪重负的雾霾更是雪上加霜!据环保部网站消息,2014年元宵节当天有33个城市发生重度及以上污染,中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中西部部分地区出现空气重污染。与13日相比,重度污染城市增加了16个!据统计2013年春节期间,全市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情194起,致伤388人。这都违背了传承传统文化、喜庆平安过春节的初衷!

同为中华文化区的香港和澳门在这方面取得了较为成功的经验,值得北京等大中型城市学习、借鉴。在香港,政府不允许市民自行燃放烟花,每年的大年初二在维多利亚港有政府组织的烟花汇演恭祝新春,警方以及相关的政府部门会引导市民有序观赏,通过有效的管理既让市民感受到节日气氛,又保证了安全!在澳门,政府指定燃放区,不单把爆竹和烟花燃放分开,还分成成人和儿童区,设置栏杆等安全措施,除了规定燃放时间,政府还派出警察、消防、红十字会、海关等人员现场驻守,有非法烟花爆竹当即没收,不听劝告在指定区域外燃放者处以重金罚款。集中燃放还更好地节约了社会资源,减少了噪音和空气污染,避免了火灾,减少了消防压力,避免了无辜的人身伤亡事故,减少了环卫负担。

传统民俗也要与时俱进,公共政策应随着现实环境变化进行适时调整。对照港澳经验,同时尊重传统民俗,对改进烟花爆竹燃放、减少污染建议如下:

 

第一,对北京市区以及其他大中型城市,由政府在春节期间分时段、多地点燃放烟花。措施如下:

1)主要在除夕、大年初一二三和元宵节进行燃放;

2)发射烟花的位置应该尽量高,这样能够减少空气污染,并可以让更多的市民能够观赏;

3)费用来自公共财政,但必须提前在互联网上公开账目,以便监督;

4)预先公告时间、地点,以吸引市民观赏。

 

第二,对北京市区以及其他大中型城市的私人烟花、爆竹燃放时间、地点和规模要进行严格限制。

1)借鉴香港、澳门、台湾和新加坡经验,严厉禁止私制私卖烟花爆竹,违者刑事论处并可判监禁;

2)制定相关标准,明令禁止威力强大的爆竹;

3)对因销售和燃放违禁烟花爆竹而引发火灾及重大伤亡事故,要严厉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第三,政府和主流媒体加大对烟花爆竹燃放的宣传教育,奖励举报违法燃放。

1)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使老百姓真正了解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具体规定,让老百姓对过度自由地燃放带来的社会危害有更清晰更立体更全面的认知;

2)宣传文明、环保、健康、节约、安全的春节新理念;

3)政府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网站,对举报违法燃放情况的市民给予奖励,以借助社会力量实现更有效的公共管理。

 

第四,以上建议,如果能够在北京实施,可以向国内其他大城市和中型城市推广,甚至立法实施;郊县小型城镇和农村地区也可以借鉴,但可以略为放宽。